告發狀 2016年11月14日
告發人:
方儉 綠色消費者基金會董事長
陳秉亨 環保聯盟秘書長
林瑞珠 台灣環境輻射走調團 召集人
蕭曉玲 前中山國中音樂老師
被告:林奏延(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
事由:被告林奏延身為我國衛生福利部部長,並任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執行長,應恪遵法令為國人健康把關,但在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衛生福利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舉辦之「公聽會講義」中提供不實資訊,已構成違反刑法第213條:公務員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特此告發,請貴署明察。
說明:
二、 被告林奏延為衛生福利部長,主管本業務,應負完全責任,
渠引用此報告,並作成「日本食品輸臺公聽會講義」(連結:
http://www.coa.gov.tw/redirect_files.php?id=19836)講義內容有以下不實之處
甲、 第9頁 (證一號)– 而且我國對日本進口食品的輻射標準,和別的國家一樣嚴格,
是把銫-134和銫-137加總,不可以超過這些值。
但事實是:依據衛生福利部民國105年1月18日發文字號:
部授食字第1041304620號令「
食品中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安全容許量標準」為「碘一三一」及「
銫一三四與銫一三七之總和」,各為100貝克/公斤,
即其總和為200貝克/公斤。(證二號)
故被告偽造公文書事證明確。
乙、 同上證 - 「目前全世界僅中國大陸和台灣完全禁止福島等五縣食品進口」。
但事實是:依美國食品藥物署2016年10月7日的重要警示 99-33號(Important Alert #99-33)規定,「Detention Without Physical Examination of Products from Japan Due to Radionuclide Contamination」意即「因為放射核種污染,
來自日本產品毋須實際檢驗即可扣押」,並明確指示:「
Districts may detain, without physical examination, the specified products from firms in the Fukushima, Aomori, Chiba, Gumna, Ibaraki, Iwate, Miyagi, Nagano, Niigata, Saitama Shizuoka, Tochigig, Yamagata and Yamanashi prefectures.」意即「各區對於來自福島、青森、
千葉,Gumna,茨城縣,岩手縣,宮城縣,長野縣,新潟,
埼玉縣、靜岡,Tochigig,
山形縣和山梨縣等14縣市公司出品的特定產品,
毋須檢驗即可扣押。」(證三號)(網頁:
http://www.accessdata.fda.gov/cms_ia/importalert_621.html)
故被告偽造公文書事證明確。
三、 被告偽造公文書已造成社會動蕩不安,人心惶惶,已構成損害公眾利益。
四、 告發人為長年關注台灣與國際環境、健康、安全的公民團體,鑑於上開事證,決定向鈞署提出告發,請鈞署明察,以儆效尤。
此致
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中華民國10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