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1日 星期一

流落花蓮的射源 原能會應誠實向全民交代事實真相

流落花蓮的射源 原能會應誠實向全民交代事實真相

文 : 林瑞珠 (台灣環境輻射走調團召集人)

原能會日前針對花蓮縣萬榮鄉被民眾拾獲的「放射性物質」做了檢測,並提出報告,但文中並未詳盡交代此「放射性物質」的來源,並有多處疑點,本人提出以下質疑。

該「放射性物質」標示著67年1月,16mr/hr,亦即當時輻射劑量為每小時16毫侖目,換算成目前通用的單位為160微西弗(uSv/hr)。原能會指稱以加馬能譜分析確認該物件為鈷-60 (Co-60)校正射源,現存活度約為891貝克(Bq)。鈷-60 的半衰期為 5.27 年,此物距今36年又七個月,以此相除,已經歷6.93個半衰期,將近七個半衰期,若以七來推算,現在的輻射劑量應為每小時1.25微西弗(uSv/hr),如果真如花蓮環保局、衛生局所測得的0.1微西弗(uSv/hr),那還得經過三個半的半衰期,大約18年,顯然,科學推算與政府側得的數質相差太大,原能會應對此提出證據誠實說明。

此外,另有數項疑問如下,請原能會誠實向全民交代:



1.該放射性物質從160(微西弗/一小時)衰變到花蓮環保局、衛生局所檢測出來的0.1(微西弗/一小時),中間不知多長的時間流落到花蓮萬榮鄉的水圳中,可能污染了哪些地方?哪些土壤?哪些水源?

2.請說明民國67年(民國59年7月29日發布)之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以及現今的安全標準,還有國際標準,並請說明修改的原因。

3.請問該放射性物質目前在哪裡?未來將如何處理?

4.請說明該放射性物質的來源?原本做何用途?哪些單位使用?總量有多少?廢棄之後的處理方式?存檔紀錄在那?

5.該放射性物質為何會流出?還有多少放射性物質亂丟?丟在那裡?是否提出補救的清理計畫?

6.原能會的放射性物質管理出了什麼問題?


請落實檢測SOP

根據公視記者的現場採訪影片中,國軍花蓮總醫院放射科的輻射防護人員黃瑞京,在沒有任何防備之下打開鉛罐測量,我於7月24日投書一篇「放射性物質亂丟 原能會出來交代」直指黃瑞京真是好膽啊,台灣的輻射防護難道沒有一套檢測作業的防護標準嗎?竟然讓第一線防護人原用肉身去拼。

黃瑞京在文末回應:「,沒有拿出那些笨重的裝備,因為我知道我必須拿出專業,而不是拿出那些嚇人的裝備,讓氣氛更緊張恐慌。」

黃瑞京的回應剛好反應官員習於粉飾太平的特性。任何檢測的防護標準作業一定要如實貫徹,檢測報告亦須誠實公布,不可拿「製造恐慌」這種莫須有的揣測來當拖辭,以便宜行事,或隱匿真相,政府官員需誠實的讓人民清楚真相以進行正確的的防範或避難,該怎樣就怎樣,讓人民知其危險性,才能有正確的防護觀念,而不是當隻鴕鳥以為天下就會太平。

以這次為例,防護人員因為害怕製造恐慌而在沒有任何防護的情況下進行檢測,民眾透過媒體看到這個畫面,下回有人撿到放射性物質或及其他有毒物質可能就會效法在媒體看到的防護人員,赤手空拳就去接觸這些有毒物質,反而害人中毒。請政府官員莫再做錯誤示範而誤導民眾。


註:有關「花蓮民眾拾獲放射性廢棄物」檢測結果為毋須申報之校正射源
http://www.aec.gov.tw/newsdetail/headline/3145.html
http://www.aec.gov.tw/webpage/UploadFiles/headline_file/20142150409500101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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