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7日 星期五
德國放射性廢棄物管制技術研討會 主講:尚建明
德國放射性廢棄物管制技術研討會
by Dr. J. Shang of TÜV SÜD Germany 尚建明
2018_0328 原能會
上午 第一場
https://www.facebook.com/fangjay2011/videos/10214794893646960/
上午 第二場
https://www.facebook.com/linjuichu/videos/10211299041819609/
下午 第一場
https://www.facebook.com/kevin.chen1207/videos/10155421738653170/
https://www.facebook.com/kevin.chen1207/videos/10155421799208170/
2018年德國放射性廢棄物管制技術研討會 下午課程 :
全球各國的核廢料處置現況(Nuclear Disposal)Part 1 : 核廢處理歷史回顧,國際核廢處理概況以及核廢處置現況... / History, International Status & Disposal Conditions... by Dr. J. Shang of TÜV SÜD Germany
下午 第二場
https://www.facebook.com/kevin.chen1207/videos/10155421973048170/
全球各國的核廢料處置現況(Nuclear Disposal)Part 2 : 核廢料的安全運輸,核廢貯存場址選址法案,社會、公民參與... by Dr. J. Shang of TÜV SÜD Germany
2018_0426 台鹽健康鹽就是輻射鹽 台鹽詐欺,衛福部偽告文書,消費者提告
台鹽健康鹽就是輻射鹽
台鹽詐欺,衛福部偽告文書,消費者提告
台鹽健康減鈉鹽含有超量輻射,去年已被原能會揭露, 台鹽日前召開記者會說這是網路謠言。 公民團體對此提出控告台鹽以「健康」之名銷售輻射鹽, 且衛福部罔顧消費者健康、權益,不惜曲解「健康」字義,以「 健康鹽不致誤導消費以為是健康食品」,顯係偽造文書。 因此決定於2018年4月26日上午9:30前往台北地檢署( 博愛路131號)遞狀控告台鹽及衛福部。
台灣詐騙集團橫行,風行全球140多個國家,從「 台鹽減鈉健康鹽」系列商品含超量輻射問題, 就可看出詐騙份子已經深入國營事業、政府機關, 公民團體基於消費者知的權力,以及保護國人健康安全, 才決意至台北地檢署, 由綠色消費者基金會秘書長方儉代表具狀控告台鹽詐欺罪, 以及衛福部偽造文書罪,以遏止此歪風。
鹽是家中不可少的食品、調味品,鹽(99%以上的氯化鈉) 中的鈉離子如果攝取過多,對心臟不好, 所以醫師會建議大家要減鈉,要減鈉,基本是要減鹽, 而台鹽為了自己的銷路,創造出「健康減鈉鹽系列商品」,打著「 健康」的招牌行銷在全國各大超市、超商通路, 因為消費者誤以為吃了鹽就健康。
2018_0315 天怒人怨 蔡英文、賴清德啟動台灣核災末日鐘
今 天 的 記 者 會 感 謝 新 竹 大 旗隊支 持大鼓,台 灣 國 拿來喇叭 , 動員朋友踴躍聲援 。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排入核二2號機重啟的專案報告,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排入核二2號機重啟的專案報告, 只要報告過了,核二2號機就得以重啟, 這種粗暴的決議罔顧人民身家性命安全, 因此十幾個公民團體決定走上凱道,抗議英德政府無英無德, 如果執意重啟核電,遭致核災不幸,將有毀台危機。
自2000年執政以來,高舉「非核家園」旗幟的民進黨, 屢次背棄對人民的承諾,不但未能摒棄核電, 反而重啟國民黨執政即爆炸停轉至今的老朽核電機組, 民進黨政府的作為一次比一次更為凶險,人民唯恐核災, 猶如福島赤地千里,十多個公民團體共同發聲, 要求蔡英文懸崖勒馬,以免成為天譴對象。
自蔡政府上台以來,屢次以「缺電」、「空污」為由, 意欲重啟已然因老化不堪使用的老朽核電,事實上, 即使核電廠全廢,還有46GW電力裝置容量,供應尖峰暫時的36 GW的用電量仍措措有餘,而且停電都不是因為電力供應不足, 而是管理不當,惡意缺電;至於核電大型機組運轉, 需要十數座小型火力機組配合待機, 反而會造成備轉火力電廠的空污問題,根本無法解決空污問題。 蔡政府重啟老朽核電之舉,只是自爆執政無能之短;能源轉型不利, 只是展現「平庸的邪惡」,與轉型正義越行越遠。
2018_0309 監委張武修自請調查核食案,公民團體要求包商迴避
監委張武修自請調查核食案,公民團體要求包商迴避
新聞稿 2018年3月9日
日前媒體報導新任監察委員張武修申請自動調查日本核災食品進口問 題,了解台灣對日本食品輸入相關報、查驗管理機制是否確實執行。 針對這則新聞,長期關注台灣環境輻射污染的公民團體台灣環境輻射 走調團、綠色消費者基金會,……等團體和關心市民,今天前往監察 院陳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申請曾為衛福部食藥署輻 射食品研究案包商的張武修委員應迴避本案,以維持監察院官箴。
綠色消費者基金會秘書長方儉表示,張武修以美國哈佛大學輻射醫學 學者身分,長期承攬政府研究計劃,曾以新北市亞洲教育科學文化協 會名,承攬「受輻射影響食品之人體健康風險評估」,該報告在去年 11月衛福部網上公告時,並未揭露計劃執行單位,亦未列出主持人 (其實為張武修本人),亦不符合公開發布,或同行審查的學術研究 報告的基本要求,但建議以「有無受輻射污染」作為解禁與否之判斷 依據,此為衛福部計劃開放日本核食進口的參考依據。
2018-0305 核二違法重啟,公民團體再告經濟部、原能會公共危險罪
核二違法重啟,公民團體再告經濟部、原能會公共危險罪
2月6日上午綠色消費者基金會方儉及公民團體在台北地方法院檢察 署告了行政院長賴清德下令重啟核二廠2號機涉嫌放逸核能、 放射線公共危險罪(刑法第187-2條), 未料當天深夜及7日凌晨花蓮大震,造成17人罹難, 291人受傷的悲劇,這是天啟,告訴大家不要輕忽地震的可怕。 而如此沈重、沈痛的控告,以及地震的威脅, 都未喚醒執政者重啟核能執迷不悟,完全違背了「非核家園」 的政策與人民共識。
據報導,原子能委員會在春節期間加班, 審查核二廠2號機第25次大修,如果通過, 即可核二廠2號機重啟運轉。 而這座機組在2016年5月16日第24次大修後啟動運轉, 即發生避雷器箱爆炸事故,此後迄今都無運轉,依《 核子反應設施管制法》第三章停役及除役管制,第24條「 核子反應器設施之停役,經營者應檢附停役計畫, 報請主管機關核准。核子反應器設施之停役申請應備文件、 審核程序及停役管理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核子反應器設施之停止運轉,未經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持續達一年以上者,視同永久停止運轉;其除役程序, 依前條第三項規定。」意即停機1年以上的核電機組, 未提停役計劃,即視同永久停役。
2018年2月26日 星期一
2018.02.21綠色消費者基金會舉辦核災食品問題公聽會
主辦 : 綠色消費者基金會
邀請 : 關心核災食品進口的民間及官方人士
開會事由:核災食品問題系列公聽會
開會時間:2018年2月21日上午10時至12時
開會地點: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1號3B會議室
https://www.facebook.com/fangjay2011/videos/10214479999934814/
2018.02.06公民狀告賴神重啟核電 毀台永核霹靂手段
公民狀告賴神重啟核電 毀台永核霹靂手段
台灣不缺電,裝置容量已達51GW,目前寒流來也只用28GW, 行政院長賴清德卻核定重啟核二2號機, 根本無視於台電長期營運不佳,製造缺電假新聞蒙騙人民, 一意孤行重啟老朽核電,根本是毀台永核。
公民憤怒,將到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賴清德違反刑法第187- 2條:「放逸核能、放射線,致生公共危險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 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五千元以下罰金。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時間: 2/6早上09:30 台北地檢署見
地址: 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
公民團體上監察院控訴衛福部、原能會縱容台鹽違反法規販賣輻
2017.12.26 衛福部、原能會縱容台鹽違反法規販賣輻
請監察院糾正彈劾衛福部(衛輻部?餵輻部?)
活動時間: 12月26日上午10點
地址: 統一總公司(台北市東興路65號)
聯絡人:方儉
台鹽低鈉鹽含高濃度放射線問題在9月21日經公民團體和立法委員 揭發後,食品安全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和輻射防護主管機關行政院 原子能委員會未依食品安全衛生法、健康食品管理法的規定取締根本 不是「食用鹽」,更不是「健康食品」的台鹽低鈉鹽,反而數度與原 能會發出新聞稿為台鹽健康鹽的安全掛保證,公民團體認為衛福部與 原能會嚴重失職,並危害國人健康安全,至監察院控告兩部會瀆職, 要求彈劾懲處失職人員。
2017年12月14日 星期四
新聞稿 2017-1214 公民團體上監察院控訴衛福部、原能會縱容台鹽違反法規販賣輻射鹽
請監察院糾正彈劾衛福部(衛輻部?餵輻部?)
台鹽低鈉鹽含高濃度放射線問題在9月21日經公民團體和立法委員 揭發後,食品安全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和輻射防護主管機關行政院 原子能委員會未依食品安全衛生法、健康食品管理法的規定取締根本 不是「食用鹽」,更不是「健康食品」的台鹽低鈉鹽,反而數度與原 能會發出新聞稿為台鹽健康鹽的安全掛保證,公民團體認為衛福部與 原能會嚴重失職,並危害國人健康安全,至監察院控告兩部會瀆職, 要求彈劾懲處失職人員。
綠色消費者基金會 秘書長方儉表示: 台鹽健康減鈉鹽含碘鹽的氯化鈉成分只有48±5%,不符合「食 鹽安全衛生標準」所規定食鹽之氯化鈉乾重不得少於97%,或深層 海水精製之食鹽氯化鈉乾重不得少於95%之規定。所以台鹽健康減 鈉鹽不是食用鹽。(https://consumer.fda. gov.tw/Law/Detail.aspx?nodeID= 518&lawid=95&k=%u98DF%u9E7D% u885B%u751F%u6A19%25u6E9)
台鹽健康減鈉含碘鹽並非依《健康食品管理法》規定申報之「健康食 品」,在食藥署健康食品網頁中亦無法查到(https://co nsumer.fda.gov.tw/Food/InfoHea lthFood.食aspx?nodeID=162)。非依《健 康食品管理法規定者,不得標示或廣告為健康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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